山上的經歷系列 (12)



今日講題: 活出基督第三講



· 要活出基督必需有兩個基本要素﹕(1) 有了基督 (2) 滿了基督。這樣才可能活出基督來。有了基督,我們心中的老我就必需衰微,讓耶穌的榮耀在我們心中增長、讓祂作主、作王。我們帶著耶穌基督的死,活出耶穌基督的生。耶穌的死是捨己愛人、為使人得益處、降卑順服走上十字架的道路,耶穌的生是勝過死及罪惡的權勢,從死裏復活。


· 活出基督應有的生活態度,就如保羅說的﹕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我們應當放下各樣的重擔,擺脫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因為有了罪的纏累,有了重擔,我們便身不由己,不能順著聖靈而行,即使聖徒保羅也有這樣的嘆息: 他立志為善,但行出來卻與願違,因為他的內心順服神的律,而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保羅又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這罪的律了。


· 成為我們重擔的東西是我們不能坦然地、毫無顧忌地、容易輕輕鬆鬆、捨得放下的不僅如此,也往往是我們擁有的東西是我們看為寶貴的,我們放不下去。耶穌說: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耶穌也說 ﹕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重擔有時成為我們的祝福,但如果我們不把神擺在前頭,而把我們的重擔例為優先考慮來處理,這重擔便成為我們接近神的攔阻。同樣地,有了罪的纏累,也使我們無法脫下包袱,去順著聖靈而行、去努力追求祂的國和祂的義,便不能活出基督來


· 我們要求主的饒恕、赦免,一心向著祂、靠著祂,我們要衰微,祂要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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