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關係(14) –婚姻與家庭第二講


今日講題:婚姻的內涵及夫妻在家中的地位
婚姻之內涵是男女離開父母, 二人成為一體, 是神所設立, 並要人守約
•離開父母指三方面:
1: 生活方式轉變, 由獨立自主變成二人一體的生活
2: 由仰賴父母變成担當起責任
3: 親蜜之對像由父母轉向配偶
•夫妻之合一是在體, 魂和靈三方面之合一
•體的合一, 內室生活的協調, 不彼此虧負
•魂上之合一包括感情, 理智, 及個性之合一
•彼得之勸誡: 按情理與妻子同住是指想法, 感覺及個性彼此瞭解
•靈之結合是指同有神的生命, 同負一軛(林後6:14,15)
•家庭應有秩序, 夫妻平等, 一同承受生命之恩, 都是神的恩典 (加 3:26-29)
•妻子順服丈夫是基於(弗5:22-29):
1.神之定規 2, 男人富於理智, 女人則以感情配合 3. 妻子戀慕仰賴丈夫 4. 聖經中有女人做頭之悲劇
男人有神的形像和榮耀, 有榜樣和帶頭責任(林前11:7), 權柄範圍是基於愛惜, 保護, 如基督愛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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