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 靜夜亮光

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世記一:5)

「暗」爲夜,「光」爲晝。但是這兩樣合在一起,就被認爲日──那是單單給光的名字!在屬靈的經驗中,有恰恰相同的模擬。每一信徒心中都有黑暗和光明,但是他幷不因有罪而被稱爲罪人,反被稱爲聖徒,因爲他有某種程度的聖潔。有人問:「在我裏面有這麽多的黑暗,我能被稱爲上帝的孩子嗎?」對于這些人,以上的想法是最能使他得安慰的了。是的,像「日」,你幷沒有以夜晚命名,却從白晝得名。按上帝的話來說,似乎你現在已完全成聖了,正如你不久以後就要成聖那樣。雖然在你裏面有黑暗,你仍被稱爲光明的兒女。在上帝的眼光中,你根據占優勢的品格被命名,它有一日也將成爲唯一存留的品格。請注意是先有夜。按天性,我們也是先在黑暗中。在我們的悲慘的憂慮中,先有的總是幽暗,以致我們以深切卑微之聲呼喊:「上帝啊,可憐我這個罪人!」白晝是次有的。恩典戰勝惡時,天才破曉。本仁約翰說:「後來的,持續到永遠。」時機成熟,首先的要讓路給末後的,但是末後的後面不再有任何東西。雖然你的本性是黑暗的,在主裏面,你成爲光明以後,就不再有黑夜跟隨。「日頭不再下落。」(賽六十:20)這生命中的頭一日是有黑夜、有白晝。但是第二日,當我們永遠與上帝同在,不再有黑夜,唯有一個神聖的、高貴的、永遠爲正午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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