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 活水(三)

十二月二十四日

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爲女人,因爲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二22-23)。

当神将夏娃领到亚当面前的时候,他遇见了灵里能彼此相交、相通、相爱的配偶,他一看见就称她爲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他身上取出来的。他们二人纯洁的相爱是以后人间所不再有的。但是,到了他们吃了禁止的果子,在神审判的法庭上,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三11-12)。

亚当知道吃的日子必定死,他很害怕,就把他所爱的夏娃揭发出来,爲他替罪,把吃果子的事推到夏娃身上。夏娃是先吃果子的,也不能逃罪。亚当此时想把罪责全推给夏娃,这说明他爱夏娃的心完全没有了,因爲他犯了罪。

但是我们的主耶稣爱,爱亚当、夏娃,幷他们的一切后裔,甘心自己受死,担当衆人的罪恶,祂成爲肉身来到世界,就是要担当世人的罪孽。祂一点罪也没有,却爲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祂和我们的始祖亚当完全不同,亚当在受审的时候失去了人的爱,主耶稣在受死的时候,彰显了神舍独生子的爱,基督的爱也在十字架上显明出来了。

爲义人死,是少有的;爲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爲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7-8)。

我们蒙了神的大恩,接受了神的大爱,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我们就用神的爱来爱神所爱的人。我们丢弃了在亚当里人的爱,不忠实的爱,不可靠的爱,不能长存的爱,而活在神的爱中。

我们没有一个人爲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爲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爲主而活,若死了,是爲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十四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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