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 活水(三)

三月十七日

主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五3841

一个比较好的人,他不会无故打你的脸,也不会拿你的里衣,也不会强迫你送他走路。你所遇到的人是个强盗争强盗才有这种行爲,无故地杀人流血,抢劫财物,既是遇到了这种人,就不要与他作对。

可是世人,未信主的人遇到这种情况,也不敢与他们作对,被打不敢还手,被駡不敢还口,拿东西就由他拿去,叫他作什麽他就作什麽。因爲他没有力气能胜过这强盗,只好一切由著强盗指挥,因爲怕丧命,人都是落水思命的。

主教我们不要与恶人作对,与上述之人大不相同,他们是出于不得己而爲之,而我们要从爱心出发。所以主又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爲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太五4445

可是我们遇到强盗的时候,虽然也是被駡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人拿我们的衣服,就由他们拿去,人叫我们作什麽,就赶快去作;人打我们的脸我们也不还手,也是出于没有能力应付强盗而忍受了一切。但在我们的心中,幷没有基督的爱来爱他们。

然而我们有主的光照,等到事过境迁,回想一下,自己是失败的,没有按照主的吩咐去作,在受逼迫的时候,没能像司提反当场就爲杀他的人祷告。这是我们一次的失败,于是我们就在主面前认罪悔改,没能从心中听主的话。这种心境世人是没有的。一有了机会仍想报复,但我们不想报复,这是与世人不同之处,证明我们里面有主的灵,等我们再一次遇事就有长进,知道如何应付这样的环境。

“祂被駡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二23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