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二系列(1.03)

1:8-14節記述了以色列民開始受到埃及人的迫害。以前以色列民因爲約瑟的原故,受到埃及法老王的禮遇,住在富庶的歌珊地,牛羊與農作物都出産豐富,神也祝福他們使他們人口增加許多,經過一百多年之後,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看到以色列民的富裕生活,人口也增加許多,這些都引起埃及人的擔憂,怕以色列民强大起來與外敵聯合轄制埃及人,所以他們想方設法的苦待以色列民,讓以色列民做苦工,派督工轄制以色列民,讓他們爲法老王建造兩座積貨城「比東」與「蘭塞」。但是埃及人越發的苦害以色列民,他們就越發的生養眾多,使得埃及人對他們的逼迫變本加厲,並不斷的加重他們的苦役,對待他們如同奴工,奴役他們。

以色列民在埃及的最初一百五十年生活是非常富裕的,如此富裕的生活可能使他們忘記了他們所信仰的神,漸漸隨從埃及人的習慣,開始接受埃及人所事奉敬拜的偶像而遠離耶和華神。

1:15-22節,埃及法老王加重對以色列民的迫害,雖然法老王加重了以色列民的苦役,但他們却是生養衆多,使得埃及法老王下令吩咐希伯來的收生婆,在接生的時候將男嬰殺死,只存留女嬰,但這兩個收生婆(施弗拉與普阿)是敬畏神的,所以她們沒有遵照法老王的吩咐行,而是存留男嬰的性命。這兩位收生婆因爲敬畏神,神便祝福她們叫她們成家立室。

法老王因爲殺害以色列男嬰的計謀沒有成功,所以就下令以色列民所生的男嬰都要丟到河裏,只有女嬰可以存留性命。法老王定意要殺害以色列民。

這兩段經文讓我們知道一個人或是團體(民族)若沒有了信仰的目標,不知道生命的意義,只追求生活的安逸享樂,最終必定走向滅亡,一個有正確信仰的人或民族才是有福的(詩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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