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二系列(4.09)

王者歸來的威榮(之三)顯明君王智慧的三個問題

第三個問題:關乎律法的宗教問題

太22:34-46記載法利賽人中的一個律法師試探耶穌,問他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一、最大誡命的認識
猶太的拉比就一直在誡命當中找哪一條最重要。因此這律法師的問題,是因爲各學派對那些誡命有比較重大的意見分歧,所以要求基督提供意見,决定哪一條誡命才是重大的原則,可供他們作爲鑒定的標準。主耶穌回答這問題的時候,祂沒有提起十條誡命中的任何一條,祂的答案出于誡命之外。“盡心”的“心”,指人的感情,代表人內在的自己,發乎情感的中心。“盡性”的“性”,指人的知覺,也可解作生命,表示我們對神的愛應當是高度奉獻的愛、高度委身的愛,高度優先的愛。“盡意”的“意”,指人的理智。神要我們全人全心全意的愛祂。過去猶太人只能够透過嚴守律法,努力獻祭去與神建立守約的關係。但現在主耶穌已經來了!人可以直接認識祂,建立個人關係!神要我們愛神,也要我們愛人,像愛自己一般的對待他人。

二、最大誡命的障礙
實踐最大誡命的最大阻礙就是:“人心驕傲”。一個驕傲的人,怎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愛神?又如何可以愛人如己呢?人的自高驕傲會導致神的管教和懲罰。人與人之間,便會出現關係破裂,溝通也會受阻。甚至會導致孤立、混亂的狀况。當人離開神之後,後果便是“人會離開人”。人先離開神,繼而人與人的關係遠離,這是罪的結果。在教會中,當我們遠離神的時候,看神不存在的話,這會影響我們的身體生活。

三、最大誡命的回應
愛不是說動聽的話,是要有行動的。我們如何藉著遵守神的命令表明對神的愛呢﹖就是我們要回應。

1.摩西的回應:整理出來最大誡命的第一人,應當是在神的家盡忠的摩西,他認爲最重要的是十條,不是一條,而且是在西乃山上神親自頒給他的十誡。

2.大衛的回應:大衛王,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雖然他作爲人,有軟弱、有犯錯。但他却一心尋求神。他整理出來的有十一條,放在詩篇中。當中有六個“要”、五個“不要”,這是大衛的回應:他認爲這樣的人就可以住在神的帳幕、就可以住在神的聖山。這也成爲他一生敬畏神、尋求神的寫照。

3.以賽亞的回應:這位在聖殿中願意被主差遣的先知也用他的生命、心血,努力地整理那些最大的誡命。最後。他整理出來的是六條。也就是說,三個“要”、三個“不要”。

4.彌迦的回應:一直盼望著彌賽亞在伯利恒出生、充滿著盼望的這位先知,整理出來有三條:行公義,好憐憫,謙卑地與主同行。這是神對世人所要求的。

5.主耶穌的回應:主耶穌對于最大誡命誡命的回答是兩條,愛神和愛人。在可12:30-31記著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主耶穌一生爲了順服父神的旨意,成就救贖的計劃,更是存心到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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