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書信(2.06)

約翰一書 5:5~12

第十八課 真理的見證

約翰一書

真理的見證(約翰一書55-12節)

貫穿整本約翰一書的真理就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這句話是當時抵擋異端最有力量的真理。

54節)世界代表一切反對神、看不見的屬靈系統,它霸佔人的心,就是基督徒明白的﹕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

55節)信心不是隨便的信,而是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56節)“水”指耶穌基督在約旦河受洗的水里,那時聖靈仿佛鴿子降在祂身上;“血”指的耶穌基督釘十字架。藉著水和血而來,不是單單指祂道成肉身生下來的過程而已,也不僅是個歷史事件,更是指祂一生的表現、一生的意義。

57節)祂從一生下來就是神的兒子,是基督,祂受浸的時候,聖靈指明祂是神的兒子,祂在肉身中說話行事,直到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聖靈都同樣作見證。

58節)聖靈、水和血都歸于一,就是說這三個所作的見證是一樣的,同一個內容、同一個重要性。

59節)聖靈、水和血都不是人的見證,是神的見證。當然我們可以領受人的見證,舊約的原則是憑二、三個見證人就可以定準。

510節)當我們明白救恩的道理,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神用聖靈、水和血為祂的兒子所作的見證,就存在我們心裏。

511節)神永遠的生命在祂兒子里面,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就把神的生命顯給我們看了。

512節)外面的表現不足以斷定一個人到底有沒有生命,有沒有生命在于有沒有神的兒子。我們的信心承認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就是約翰、彼得、保羅所傳的信息,也是今天你、我竭力所傳的信息,叫別人能領受我們的見證,也能夠領受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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