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書信系列(2.04)

彼得前書 3:17~22

講題:  基督受苦
4.行善受苦是神的旨意
[17]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這節經文我們要小心解讀,如果解讀成“神的旨意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把“若”字省略掉,就會造成一種誤解,以為受苦是神的旨意,這樣就落入受苦主義之中,受苦變成強制性的,認為在肉身受苦是比較屬靈的。事實上,這節經文並不是這個意思。我們把“若”字放在受苦之前,意思就成為:行善是神的旨意,若因此而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得在這里沒有要我們選擇受苦,而是說明行善是神的旨意,我們即使因此而受苦,也不計較。總的來說,遵行神的旨意並不是要我們受苦,但若因行善受苦,也是有益的,仍蒙神的祝福。
5.福音出自基督受苦
[18]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祂被治死;按著靈性說,祂復活了。
[19]祂借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里的靈聽,
[20]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借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21]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借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22]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
a.基督一次為罪受苦(3:18)
這節經文一開始的“因”字,有以基督為榜樣及神的救恩是由基督而來的雙重意思。基督為我們的罪受苦,目的是要引領我們到神的面前;而基督徒受苦的目的,是要為神傳福音,見證神的榮耀,也因我們有復活的盼望。基督是為我們的罪受苦,是義的代替不義的。按肉體說,祂是被治死了;但按靈性說,祂復活了(參羅1:3-4)。身體是會朽壞的,但靈魂是永存的,這是強調基督的復活。
b.對挪亞時代的人(3:19-20)
這段聖經有一些問題需要先做解釋。第一個問題是,“監獄”作何解釋?有說是指天主教所說的煉獄;有說是永遠的刑罰,也就是不信從主、沒有得救的人的最終歸宿,即硫磺的火湖。“監獄裡的靈”是指什么?監獄裏的靈即指挪亞時代那些不信從,沒有進入方舟而遭洪水淹沒的人。
另一個問題是,基督如何借這靈傳道給人聽?傳什么道?聽了道的人還能悔改,第二次得救嗎?這些靈有知覺嗎?假如不能得救,為何耶穌要如此做?有一派人解釋說:耶穌肉身受死,靈還沒有復活之時,進到地獄裡(地獄是不信的人死后等候神審判的地方),對他們宣告,不順從的人罪已經定了。另一種解釋說,時間是過去式的,“曾去傳道”是指聖靈傳道給挪亞時代的人聽;或者說,在挪亞洪水之前,耶穌已經傳道給挪亞時代的人聽了,他們因不信的緣故,現在成為在監獄裡的靈。
c.基督復活與拯救的能力(3:21-22)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希臘文的翻譯有從水裡面得救的意思。挪亞時代的洪水預表我們今日的洗禮。第20節說,借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第21節則說,借著耶穌基督的復活,這洗禮也使我們得拯救;即透過洗禮,使我們經歷到耶穌的復活而得拯救。耶穌的復活使我們能夠經過水禮而得救。
洗禮的意義是什么?在舊約時代,水禮是用來潔淨污穢的,表明除罪的問題;到了新約,我們知道人的污穢無法借水潔淨,因此這裡說的洗禮,本不在乎洗淨肉體的污穢,而是在于良心。因此,洗禮是指著屬靈的潔淨而言,使我們得以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第22節說到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祂已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在使徒行傳中,司提反殉道時即看見天開了,耶穌基督在神的右邊(徒7:54-60),這表明耶穌基督有尊貴的權柄與能力,眾天使和有權柄、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