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3.03)

哥林多前书 5:1~8

5章是保罗针对哥林多教会肉体犯罪的教训,在当时的哥林多教会道德非常低落,人心自大,滥用属灵的自由,他们不敬畏神,1-8节保罗明白指出了3个对罪应惩治的方法。

 

  • 1.教会应有纪律,对罪行施以惩治(1-2a节):哥林多教会因为没有纪律,又自高自大,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是犯了罪,所以没有对罪犯采取应有的惩治,他们也没有听保罗先前的劝导(9节)。他们中间更有人犯了乱伦罪,这罪在旧约时代是要被处以死刑的(利18829,申2230)。保罗很忧心哥林多的教会,因为神是圣洁的,神也要求祂的儿女要过圣洁的生活(弗53)。

 

  • 2.如何在教会中施行惩治(2b-5节):保罗教导应将犯淫乱罪的人赶出教会,就是使教会中的弟兄姐妹不再与此罪犯有团契生活,这也包括不一起参与敬拜神,事奉神等事工,并将此罪犯视为外邦人(太1815-17)。保罗的教导并不是没有爱心,这一惩治的用意是要劝导罪犯能够知罪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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