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5.03)

哥林多前书 9:15~27
  • 19-23节第2个理由:保罗不允许任何原因阻挠他传福音。
  • 19节保罗指出,他为传福音的缘故,放弃了他在主里的自由,甘心的做了众人的仆人,为了要多领人来归向主;这也是表明了保罗爱神,爱人的心怀。(出21:2-6)
  • 20-21节保罗说到,他向犹太人传福音,他就按犹太人的律法行事(徒16:3,18:18,21:20-26),“律法以下的人”,是指归向犹太人行犹太人律法的外邦人,从广意而言“律法以下的人”就是指犹太人。“没有律法的人”就是指外邦人。这段经文,保罗是声明他本不必行犹太人的律法,但为使犹太人认识主耶稣基督,他就遵行犹太人的律法,使他能将福音传给犹太人;而在外邦人面前,他就不刻意强调犹太人的律法。保罗也指出,事实上他是完全遵行神的律法的。一个跟随基督的仆人,就当遵行基督的律法,就是要1.尽心,尽力,尽意,尽性爱主你的神;2.并要爱人如己。
  • 22-23节保罗指出,在软弱的人面前,他就放弃他在主里的自由,与软弱的人一同生活,目的是要领他们归向耶稣基督。此处“软弱的人”是指属灵知识缺乏、信心不足的人。保罗一再的强调,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传福音,使人得着从神来的救恩,他对神的爱心与忠心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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