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6.09)

以弗所書 6:1~4
善於教導兒女
兒女要孝敬父母。中國的孔子也講孝道,有很好的說法。論語為政篇有記載:“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意思是說要孝敬,如果只是奉養,跟對犬馬沒有區別。孔夫子還說:“色難”,意思是說給好臉色不容易。對父母態度要好,心裡要心甘情願,臉上才能高高興興對待他們。所以孝敬包括心思和態度,從心裡尊重愛護父母。
神的兒女有一個責任就是見證榮耀神,不要跟世界潮流走。我們在世界上,但不要跟世界走,讓人看到這些基督徒不一樣。現在的潮流就是把老年父母一腳踢開,自己可以自由自在;或者利用老年父母,讓他們帶自己的兒女,等他們大了就把父母送走,送到老人院。孝敬父母是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出20:12)神在誡命上加上應許——在世的日子長久(量)得福(質)。
6:4講父母如何教導子女。要按主的教訓和警戒教育兒女。有的父母常用的“你是中國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父令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傳統來強調、教導兒女,把子女看作自己的財產。這是不對的,因為聖經明明告訴我們要照主的教訓,不是憑自己的意思和喜怒標準。要知道神的心意。“不要惹兒女的氣”“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兒女。聖經另一處說:“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3:21)。“惹兒女的氣”的意思是指管教不當,不合情理,過分地要求,不斷加給他們壓力。讀書成績要全A,在技藝上(彈琴)要表現出眾,運動要出色,社交上要有口才。這些都不合理。每個孩子有不同的天賦,為何堅持要他們做他們做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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