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1.05)

提多書 1:5~9
  • 8節保羅教導一個長老應具備的條件:
1.樂意接待遠人:就是幫助有需要的人(加6:10,來13:1-2)。
2.好善:就是指牧師或長老喜愛好的事情,他們以行事為人合神心意為標準來分辨好與壞。
3.莊重:在原文中這是形容一個人冷靜面對事情,不碰觸不道德或不屬靈的事。也就是自我節制。
4.公平:就是指正確,合適(約一1:9),也是公義這是神的本性之一。
5.聖潔:就是敬虔,忠心順服神的旨意。
6.自持:就是自我節制,順從聖靈的帶領。
  • 9節保羅指出,一個長老在教會中的職責,主要是講道與解經,這兩項事工基本是一樣的。講道目的是針對人的意志,主要是訓誡、勸導,使聽的人在生活行為上能合神心意。解經的目的,是解釋神的話,使人明白神的真理。經文中“道理”是指神所啟示的真理與心意。一個牧師或長老應該勤讀神的話,明白神的心意,對神的救恩有正確的明瞭,才能教導帶領會眾(提前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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