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2.06)

提多書 3:3
  • 3節保羅以7種生活行為來描述我們蒙恩得救之前其實與不信主之人是相同的:
1.無知:是指我們對神的一無所知,因為那時還沒有神的靈光照我們,使我們能明白神的事,我們對神也沒有產生敬畏之心。(弗2:1)
2.悖逆:是指我們不順服神所建立的權柄,在教會不順服傳道人,在家不順服父母,在社會不順服國家法令與長官。
3.受迷惑:受了撒旦的迷惑,不相信神的真理,尤其要注意在末世有許多假師父以言語迷惑人。
4.服事各樣的私慾與宴樂:私慾是指罪惡的慾念,宴樂是指樂趣,罪惡。指人誤用神的恩典,為了自私的目的,以達到罪惡慾念的滿足。
5.常存惡毒:是指邪惡不好的意念。
6.嫉妒的心:就是不以自己已有的為滿足,總是想追求更多更好,並且不能容忍別人比自己更好更多。
7.可恨且彼此相恨:就是不滿意別人使他不愉快,而他自己也使人不愉快。因此彼此互相懷恨。
  • 一個不信主的人,常有許多罪惡黑暗的一面,這是因為沒有聖靈的光照,當聖靈光照我們內心的時候,即使是一點點的惡行,我們都會因聖靈的感動而知罪,謙卑俯伏在聖潔的神面前認罪,請求神赦罪,感謝主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了我們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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