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书(2.06)

提多书 3:3
  • 3节保罗以7种生活行为来描述我们蒙恩得救之前其实与不信主之人是相同的:
1.无知:是指我们对神的一无所知,因为那时还没有神的灵光照我们,使我们能明白神的事,我们对神也没有产生敬畏之心。(弗2:1)
2.悖逆:是指我们不顺服神所建立的权柄,在教会不顺服传道人,在家不顺服父母,在社会不顺服国家法令与长官。
3.受迷惑:受了撒旦的迷惑,不相信神的真理,尤其要注意在末世有许多假师父以言语迷惑人。
4.服事各样的私欲与宴乐:私欲是指罪恶的欲念,宴乐是指乐趣,罪恶。指人误用神的恩典,为了自私的目的,以达到罪恶欲念的满足。
5.常存恶毒:是指邪恶不好的意念。
6.嫉妒的心:就是不以自己已有的为满足,总是想追求更多更好,并且不能容忍别人比自己更好更多。
7.可恨且彼此相恨:就是不满意别人使他不愉快,而他自己也使人不愉快。因此彼此互相怀恨。
  • 一个不信主的人,常有许多罪恶黑暗的一面,这是因为没有圣灵的光照,当圣灵光照我们内心的时候,即使是一点点的恶行,我们都会因圣灵的感动而知罪,谦卑俯伏在圣洁的神面前认罪,请求神赦罪,感谢主耶稣基督的宝血洗净了我们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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