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1.03)

加拉太书 1:11~24
这段经文中,保罗强调他所传的福音是从基督而来的,并有其他使徒的印证(弗3:1-6)。保罗同时强调,假师父所传的是人的知识,而非从神来的启示。在新约圣经中,有些启示是直接由基督来的,有些是由其他使徒间接而来的。(约14:25-26,徒2:42)
11-12节保罗指出,他所传的福音是直接从基督启示而来的,不是从人领受的。
13-14节保罗进一步的指出他得救之前的光景,他本是一个残害逼迫教会的人,他以他所受的教育与家世爲傲(徒7:57-60,9:1-2)。此处“祖宗的遗传”,是指法利赛人所订的律法超过了神的诫命。(太15:1-6)
15-16节保罗强调神的拣选与救恩。神拣选保罗做外邦人的使徒,并在恩典中呼召保罗,神又将耶稣基督的启示放在保罗的心中(罗11:28-29),使保罗真正明白主耶稣降世救人与上十字架的意义,确实知道耶稣基督就是弥赛亚,就是神的儿子。因此传福音不能不传耶稣基督,保罗受此托付就必忠心传讲福音。
17节,保罗蒙召后到了亚拉伯与大马色,期间大约有三年。这段时间保罗独自与神相交,使他对福音的真理更加认识(徒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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