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1.08)

加拉太書 3:7~14
7節,保羅強調,亞伯拉罕是因著信而得救,與他是否受割禮無關(羅4:10-13)。猶太人一直以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自豪,但神所看重的並不是從肉身而言的亞伯拉罕後裔,神看重的是有像亞伯拉罕一樣信心的後裔(羅4:11,約8:39-44),凡和亞伯拉罕一樣有信心的人,都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8-9節,保羅指出,在聖經中早已預言神將以“因信稱義”為原則來拯救外邦人,神將因信稱義的福音傳給亞伯拉罕,告訴他“萬國都必因他得福”(創12:3)。此處所說的福,包括神的恩惠、愛與憐憫。(弗1:3-14)
10-12節,保羅從反方向教導信徒,指出遵循律法的人是要被咒詛的,“咒詛”是指神施行審判以後的懲處,此處保羅引用申命記27:26。神律法的標準是絕對,神要求行律法的人行為要完美,思想要純潔,若犯了律法中的任何一條都要被咒詛,因此人無法靠行律法而得救。保羅又引用哈巴穀書2:4,強調人是因信得救,靠著主耶穌而得永生。保羅再次強調,信與律法是不能並存的,若人想靠著行律法得生,就必須行全律法。(利18:5)
13-14節,保羅教導如何才能脫離受咒詛的路。唯有基督以無罪擔當了我們的罪,才使我們脫離了咒詛(申21:23-24)。因為耶穌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這卻使得猶太人不接受耶穌就是彌賽亞(彼前2:24)。因著主耶穌的救贖,使得一切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恩福,藉著主耶穌基督臨到一切相信主耶穌救贖的外邦人,可以得永生,並得著應許給因信稱義的人的聖靈。(弗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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