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2.07)

加拉太书 5:17~21
17节保罗指出,在信徒的生活与心灵中,圣灵与情欲是不断的相争的。此处的圣灵,指的是在圣灵管制之下的新生命。这种相争是我们灵命长进的凭据,使我们的生命越来越像主耶稣(罗7:18-25)。“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事”,指的是我们里面的罪性阻挡我们行善。
18节保罗提醒加拉太信徒,信徒成圣的生活幷不是要信徒回去遵守律法的规条,也不是放纵情欲。顺从圣灵引导的生活是一种信心与爱的生活,以爱为规范,以荣神益人为目的。这样的生活才是真正的自由的生活。
19-21节保罗指出15种属肉体的败坏行为,可分为:1.有关性方面的包括奸淫,污秽与邪荡;2.信仰上的败坏就是拜偶像;3.行邪术;4.人际关系上的行为,包括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5.有关饮酒宴乐包括醉酒,荒宴。保罗指出当我们放纵肉体情欲的时候,就破坏了我们与神与人的关系,也败坏了自己。在此保罗幷很严厉的指出信徒若行爲时常如此败坏,就没有完全的得救,不能进入新天新地。 
“承受神的国”有4个解释:1.顺服神的主权(太6:10);2.指一个人完全的得救(可10:24-26);3.指一群心中以神为王的人(太16:18-19);4.指未来的新天新地而言。在此以第2,4的解释较合乎经文意思。
22-23节圣灵的果子,在此处是单数字,表示这不是人力可以达到的,保罗强调这些果子的合一性,都是应神的大能所産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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