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2.09)

加拉太书 5:24 ~ 6:5
24节保罗在此强调,凡属基督的信徒会结圣灵的果子,在基督里得真自由,乃是因爲信徒相信幷接受了耶稣基督之后,所有从肉体所生的邪情私欲都与基督一同钉十字架,不再受罪的辖制。(加2:20,罗6:6-7)。
25-26节保罗说到,圣灵既是我们生命的源头,我们就应当选择顺从圣灵的指示行事。既然顺从了圣灵的带领,就不应该自我夸耀,彼此争执,互相嫉妒。
6:1-10保罗举两个顺从圣灵而生活的例子,1-5节以人际关系为例,6-10节以使用金钱为例。
1节保罗首先讲到如何挽回跌倒的弟兄和姊妹,此节经文所提的过犯是指非经常性的犯错。一个属灵的人要靠圣灵的引导用圣灵果子中的温柔的特性,不以定罪的方式对待犯错的弟兄姊妹。并且要很谨慎顺从圣灵的带领,不要自己行事以免陷入过犯之中。
2节“重担互相担当”是指我们在基督里互为肢体,就应当彼此分担重担,完全基督的律法,因为爱能满足所有的律法要求。(加5:14,罗13:8-10,约13:34)
3节保罗讲到人的自大,就是自视过高,自己没有却要自以为有就是自欺,骄傲是神所厌恶的。(箴6:16-19)
4-5节我们应常常在圣灵的带领下自我反省,不要与他人比较,因爲一切都是从神来的,应当归荣耀与神(太7:3-5)。个人应对自己的工作与责任负责,将来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各人都要受审判。
6-7节保罗教导信徒在金钱使用上如何顺从圣灵,这可以察验出:1.我们对世界的价值观;2.我们所关注的是物质生活或是属灵生命;3.我们是依靠神还是依靠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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