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系列(5)


今日講題: 因信稱義得生命和成聖的真理


* 因信稱義得生命,顯明神的義,也顯明神的愛。

* 因信稱義所得到的新生命是一個脫離罪的生命,藉著耶穌基督為眾人的罪死而復活的事實,信徒因信而被神稱為義,在罪上是死了,而在基督裏卻是活了,與基督聯合。

* 因信稱義是神的恩典,不是信徒藉著好行為而得來的。但這並不表示行為是不值得重視、不重要。神為要顯明祂的慈愛、恩典而不會看重行為,這是錯誤的。因信稱義是向罪死,向義活。


1. 不作罪的奴隸: 因罪奴不能走出律法的捆綁、不自由、工價是死;


2. 要作神的奴僕: 在聖靈裏得自由、得永生。經上有說﹕ 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 因信稱義所得到的新生命是一個脫離律法轄制的生命。


1. 我們得到作神兒女的身份,心甘情願順服在神裏面,愛神和愛人如己成全律法的要求


2. 我們在成聖的路程上會遭遇到屬肉和屬靈的掙扎。如不依靠屬靈的能力去活出這新生命,會遭遇挫折,所願意的我們不做,所恨的我們卻去做。這種矛盾唯有降服在聖靈的帶領之下,安靜的依靠,讓聖靈去動工,如此便可經歷到在靈裏的自由。故此,成聖的途徑是依靠聖靈的能力,而不是靠自己的掙扎。

* 我們跟律法的關係是脫離律法


1. 律法已經管不到我們,因為藉著基督的死,走出了律法對我們的要求


2. 律法定我們的罪,指出我們墮落的本性,但是律法本身是善的,是神所給的


3. 律法讓我們知罪,卻不能使我們勝過罪,所以我們需要從律法之下釋放出來,去依靠聖靈勝過罪。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