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08)

羅馬書 2:12~16
神不偏待人的審判(羅2:12~16)
神的審判是不偏待人的,他將公平無私地對待每一個人。不是根據他們的血統、或地位,而是根據他們對所領受的真理的反應。
神造人時,將他良心放在每個人的之中。良心好像刻在心裏的律法,沒有律法的人,是憑良心來審判他所犯的罪。良心的作用是讓我們知道善惡的標準,但是卻沒有能力讓我們行善。神對我們的要求,不單是知道什麽是善就足夠了,我們更要活出善的行爲來。
良心的作用不只是告訴我們行爲的錯誤,同樣的將來有一天也會在神審判臺前作見證。神的審判是公義的,絕不會冤枉任何人。
審判是清除罪惡、報應惡人的的方法。神的審判就是在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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