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10)

羅馬書 3:1~8
神的信實公義永不變(羅馬書3:1-8)
人都陷在罪中無法自救,唯有藉著接受神所預備的救恩,靠著耶穌基督爲我們贖罪,而得到赦免。這段經文保羅使用辯論對話的語氣來陳述的,似乎有個人在與保羅辯論,抗議保羅的說法。
神的聖言永遠不變(3:1-2)
神沒有拋弃他所揀選的以色列民,神與他們的先祖所立的約到今天仍然有效。然而這個約是需要以色列民因著信住在這約裏面,也就是信靠神所對他們的應許,持守住神與他們所立的的約而不背弃。神信任他們、對他們托付重任。神的托付永不改變,然而人卻有時會失信。
神的信實永遠不變(3:3-4)
人的心常常容易爲罪所牽引而離開神,神幷不廢弃他與子民立的約,繼續藉著救恩挽回他們。這就是神信實的屬性,是永不更變的。
神的公義永不改變(3:5-6)
神公義的屬性也是永不改變的。
公義是神永遠的屬性,不在乎人的行爲如何,也不靠人的表現,來使神的義更加彰顯。人犯罪與否不能增添神的公義。
神的榮耀永遠常存(3:7-8)
神的榮耀彰顯不在乎人的作爲,而在乎祂屬性的顯明。藉著拯救與審判罪人,祂最終目的是要讓祂的榮耀得以彰顯。

結論
要謹守神的約,明白神的信實永不改變、神的公義永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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