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3.07)

约翰福音 9:35~41
审判是指审判官坐在审判台前,按律法条文审判人的罪。在约翰福音3:17节说到,主耶稣来到世上不是来定世人的罪,乃是要使世人因祂得救。耶稣来到世上主要的心意是要教导人使人知罪,愿意脱去罪的辖制回到光中生活。
另有一种审判,是指我们常不愿意与比我们好的人在一起,因为和他们在一起就显出我们的不对,因此我们喜欢和比我们差的人在一起,好显出我们的好、比他们有义,并且我们可以指出他们的错处。这就是这段经文所描述的法利赛人。
耶稣来到世上,他是世界的光,照出世人心中的黑暗面,我们不愿意接受光的审判,是因为我们自以为义,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罪,而把光拒绝于外。
这段经文中我们也看到了神的恩典,那个瞎眼的得医治后被赶出会堂,在那个时期被赶出会堂的犹太人将面临生活的难处,所以当耶稣再遇见他时,就问他信神的儿子吗?因为他虽被赶出会堂,但若他信神的儿子,他就知道生命从何而来、将往何处去,虽然他的外在生活有难处,但他灵里有从神来的丰富(箴言30)。主耶稣告诉他,那与他说话的就是神的儿子,他立刻就说我信。这是一个信神的人应有的行为,我们听见神的声音,并遵行祂话语的教导。我们在灵里就能看见祂,明白祂,敬拜祂。
但若我们拒绝光,也就是拒绝神时,我们就和一群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在一起,如同瞎眼的不能看见神的荣美。41节当我们看到自己的有限,就会谦卑在神的面前,依靠神,敬拜神,而不是自以为义的生活在黑暗中如同眼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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