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3.10)

約翰福音 10:30~42
這段經文教導我們:1. 如何分辨是神?2. 如何分辨是出於神,行神的旨意?
神曾向摩西啟示,祂是自有永有的神,祂是創造萬有的神,祂在萬有之上,這是祂的屬性之一。使徒約翰曾說神就是光,神就是愛。兒子是父親的延續,是父親的彰顯,從主耶穌身上我們看見神的屬性。
當主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時,猶太人要用石頭打祂,因為覺得祂說僭妄的話,但主耶穌反問他們,祂所行的有哪一件事是要拿石頭打祂呢?因為祂所行的是將神的屬性彰顯出來,(變水為酒)彰顯神超脫時間的作為。(五餅二魚)啟示我們主就是生命的糧,猶太人的祖宗吃了神所賜的嗎哪仍舊死了,唯有到主耶穌那裡去吃的人永遠不再餓,且將得著永遠的生命。(醫治生來瞎眼的)是要顯出神的作為,使瞎眼的感受到神的愛,願意受差遣彰顯神的榮耀。
34-36節,主耶穌指出,這些猶太人應該認識在舊約中神的啟示,如今主耶穌來將那不能看見神的屬性彰顯出來,他們經歷了神的愛,就應當像那瞎眼的一樣俯伏敬拜主,因著主耶穌我們得著了永恆的生命。
38-42節主耶穌強調(父在我裡面),表示祂是神差來的,是神的託付。(我在父裡面)表示祂所言所行的都是出於神的心意,祂完全的順服神。這也是福音信息的中心,就是主耶穌把神帶到我們裡面,並將我們帶到神裡面,使我們不但連於主,並使我們能在生活中彰顯神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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