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6.08)

約翰福音 20:24~30
人的一生飛逝而過,當一個人過世後,隨著時間流逝,我們不容易記得那曾與我們同在的人,若要我們形容他的品格就更不容易了。
主耶穌要在我們面前見證神的恩典與慈愛是非常的困難,我們如何能從耶穌的品格中去明白祂是從神而來的呢?耶穌是一個人的名字,意思是拯救者,祂要將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基督意思是神的受膏者,代表祂是先知,祭司,君王,祂要成全神的心意,祂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從耶穌的身上我們可以看見神的品格特徵,這需要聖靈的引導我們才能看見。
經文中描述當門徒向多馬見證主耶穌已復活的消息時,多馬卻是不信,除非他親眼看見耶穌手上的釘痕,幷要親自觸摸那釘痕才肯相信。這在我們向人傳福音爲主作見證時也常發生。在聖經中新約、舊約都有經文告訴我們,神是自有永有的,神看人是看人的內心,不像人是看外表。耶穌祂是無罪的人,是個完全人,爲了我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當祂復活後,以大能顯明祂是神的兒子。
26-31節,主再次向門徒們顯現時,特別向多馬說伸出手來驗證主耶穌已復活,幷告訴多馬不要疑惑總要信,主耶穌再次向多馬顯現,就是要消除他心中的疑惑。在親自見證了復活的主後,多馬完全的俯伏敬拜主。主耶穌也特別強調信心的重要,真實的信心是不帶任何疑惑的。
這段經文就是要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因著主耶穌的品格特質而相信耶穌是基督,心中沒有任何的疑惑。幷且當我們的信心堅定時,我們的生命也在聖靈的引導下,越來越有主的品格在生活中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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