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系列(5.11)

路加福音 20:9~26

神樂意託付人,代表神在地上,叫萬民都歸於神。但屬神的以色列人領受了託付之後,就不願將工作的果效歸於神,甚至棄絕神的僕人,殺了神的兒子,要自己得產業,在地上建國度、得榮耀。

耶穌指出文士和祭司長的錯誤,卻引起他們的惡心,要除掉耶穌,以納稅給該撒為計謀。耶穌以銀錢的像和號告誡他們: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是我們生活在世卻不屬於世的原則。

神的物是國度的子民。得救的人如同初熟的果子歸給神,是神的旨意行在我們中間,歸榮耀與神。是我們在基督裏長大成人,產業歸神。

因爲萬有都是屬於他,依靠他,願榮耀歸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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