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系列(4.12)

馬太福音 16:21~28, 哥林多後書 4:10~12

十字架的路讓我們這些有罪、污穢、敗壞的人,因著十字架的恩典,能夠與神的生命有份、與神的性情有份。神的受膏者的路與人心裏要受膏者的路是何等的不一樣,這就在彼得聽了耶穌說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苦、受死及三日後復活的話後的反應便可見一斑。彼得,一如一般人都會同樣的,認定這是一條受咒詛的、艱苦的路,是罪人、魔鬼的路。


但是,神的意思是要眾人的罪都歸到耶穌身上,祂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的鞭傷叫我們得醫治,祂的刑罰叫我們得平安。這是與人的想法是多麼的不一樣。人要建立國度的話,一定是努力的高升,顯明他的權柄、能力。


沒有十字架的路,神的國度就沒法在我們中間開展。這條十字架的路顯明了死亡和陰間的權柄都不能勝過祂。這顯明祂是神的兒子。因著十字架成全了神的心意,神子民得到拯救。


十字架叫我們有了生命,因著主的死,撇清了我們的罪,主的復活也叫我們與祂的復活聯合,有了神的生命。我們應該捨己,背起十字架跟從主。


我們的本性裏面,就是要救自己,但主的教訓是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主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為了主,當我們把世界放下,我們反而看見真正的生命在我們當中,生命裏的平安、喜樂能常常充滿在我們當中。


我們能用甚麼來換取生命呢?在十字架的路上,叫我們背著十字架,叫我們願意放下自己,叫別人能夠得到益處,就一定能夠得到生命。生命中間的祝福、喜樂能夠連綿不斷的在我們當中。我們不只今生有上頭來的喜樂,更有來生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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