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系列(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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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十二—二十三章)
E. 神向伯蘭顯現和立約(十五1-21)
創15:1-6亞伯蘭的懼怕和神的應許-子嗣:
亞伯蘭因為還沒有自己的兒子,安排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來繼承家業。亞伯蘭的懼怕和壓力均來自與無自己的子嗣。但耶和華再次與他顯現并聲明他一定會有自己的兒子,由他本身而生,後裔會如星星般無法數算。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因信稱義)。信心帶出了巨大的祝福。肉身所生的不是真正的後裔,神應許所生的才是。(羅4:8)
創15:7-21神的應許-土地和神與亞伯蘭立約:
神進一步堅定他說過的話,以一種儀式來保證神的信實。割禮作為因信稱義的印證(羅4:11)。聖餐提醒耶穌的再來。
神慎重的向亞伯蘭啟示:我是耶和華。神用人熟悉的儀式,讓亞伯蘭劈開祭物的身體。大黑暗降臨時,預言亞伯蘭後裔的經歷和亞伯蘭的歸宿。天黑時,冒煙的爐,燒著的火把,從亞伯蘭獻的肉塊中經過,並與他立約,明確賜他後裔的土地。在所羅門時代這個應許應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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