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系列(14.08)

以賽亞書 65:2~6

2節:描述神每天從早到晚的招呼以色列民要與神親近,但他們依舊隨著自己的不良意念行走著不好的道路(557,結3631,申325-6)

3-4節:指出以色列民所行的不善之道有1.公然的惹神發怒,對神沒有敬畏之心2.在園林中,山丘上築壇祭拜邪神偶像(129575 6617)3.他們在墳墓間,隱密處有交鬼的行為(189-13,賽294,可51-5)4.他們吃豬肉,違反了律法的規定不可吃不潔淨之物豬肉(117)可憎之物就是指不潔淨之物。這有也指出以色列民不遵行神的律法。

5節:描述在當時的以色列民中有一批人,如同新約時代的法利賽人,自以為義卻不知他們是神所不喜悅,惹神發怒的人。

6節:明白的告訴以色列民他們的罪行都已記錄在冊上,呈現在神的面前,這些都是神行審判的依據(710,啟2012),“必不靜默是說神必會採取行動,不會坐著不動的,神必會懲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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