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系列(3.02)

箴言 18:20 ~ 19:3

20-21節:智慧師指出人必須接受因他所說的話而產生的後果,因為一句鼓勵安慰的話能使人振奮向上,而一句詆毀的話也會使人喪失生命。


22節:形容得一賢慧的妻子是耶和華神的恩惠。(參考箴言3110-31)


23節:描述貧富人之間的談話態度,貧窮人以哀求的口吻說話,而富足人則語帶威嚇,盛氣凌人。


24節:描述交友的情況,結交損友的將自取其辱而敗壞,結交益友的則親密勝過兄弟。


18章主要是教導適當使用言語的重要性,邪惡的言語導致憂傷與死亡,正直的言語帶來喜悅與生命。


191節:智慧師從神的角度來看人,指出行為正直的貧窮人勝過一個行為乖謬愚妄的有錢人。


2節:此處是指有感覺的生命,也就是指自我與自我所包含的一切思維,知識與情感。犯罪指一切不能達神的標準的行為,過與不及都是犯罪。腳步急快是指行為衝動急躁的人。這節是形容一 個人空有熱情而無知識,並行為衝動急躁的人常會犯罪。(參考傳52)


3節:描述愚昧人自作自受,遭受屈辱,卻將他的敗壞歸咎於耶和華神。(參考創312)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