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律法的總結–基督已經來了,律法的目的已經在基督裏得到了成全,我們今天不再是靠著行律法得稱義,而是憑信接受基督爲我們預備的救恩。

耶穌自己捨身流血,滿足了神對人公義的要求,成就了神的義。今天新約時代的人,已經不需要再靠著守律法得稱義,而是靠著接受主耶穌爲我們成就的救恩,因信稱義。

要相信神在你的身上有祂的美意。祂要揀選你進入他的國度裏,以你一生的生命來榮耀祂的名。你應該以回報神恩的心,來過每一天,獻上自己所有的恩賜,爲神而活。

神的揀選和遺棄完全是以祂的主權施行。神絕不是毫無標準地隨意遺弃人,神在施行懲罰之前已經多多的忍耐寬容,最終到了神忍耐的極限,神才放弃他們。

神的揀選,有祂最高的旨意,不在乎人本身的條件和行爲,乃在乎召人的主。我們應當明白,拯救本身是出于神的憐憫與恩典。

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爲,乃在乎召人的主。那些在神計劃中有分的人,就被神揀選出來成爲應許的後裔。

我們只要肯定自己是信靠神的人,住在基督裏,就永遠不會與神的愛分離,這愛是在主耶穌基督裏的。這愛也是為我們這群屬主的人預備的。

神甘願把愛子耶穌交付人,接受人間最殘酷的刑罰。既然連自己最愛的兒子都願意捨下爲我們死,還有什麽是神保留不給我們的呢?

神拯救的作為完全是神主動、計劃的作為。是出于祂的恩典,把人的功勞完全排除在外。我們當義無反顧跟隨祂、順服祂,最終活出他的計劃來。

我們走在成聖的道路上,雖然仍活在嘆息勞苦中,但是主親自介入我們的生命,他差聖靈來幫助我們,按他的旨意祈求。

靠聖靈的幫助治死肉體,不讓肉體的引誘在我們身上發生功效,我們就能脫離死亡權勢的控制,得以活在神的面前。

不能隨從肉體,而要順從聖靈而活。每日的生活都要順從聖靈的帶領,不要輕忽聖靈在內心微小的聲音。

凡事順服聖經中的教導,倚靠聖靈的帶領而行,就能與主建立和諧的關係,這就是平安喜樂的泉源。

基督爲我們付上了贖罪的代價,我們才得以從罪中得釋放。因此我們在神的面前,罪得以赦免,被稱爲義。

人陷在罪中,沒有能力自己救濟,因爲身陷罪中,無法自拔。然而神隨時願意拯救我們,只要我們向祂呼求。主是信實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律法是來自神的,目的是讓人分別爲聖,它有份于神的聖潔,彰顯出神聖潔的屬性。只不過律法不能讓我們稱義,也不能使我們成聖。

脫離律法,是不再被舊約那套從外在約束人的律法制度所轄制,而是靠著聖靈從內在更新我們的生命、管制我們的生活。

基督徒一生努力追求的目標,是得到神的獎賞。這個目標支持著我們,讓我們忍受成聖過程中所要付出的辛苦。

信主的人與過去不信之時最大的差別,就是生命的主權發生了轉移。當主權改變之後,就要活出與主權改變之後相稱的生活,走成聖的道路。

與主聯合,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在活的形狀上也與主聯合。舊的我與主同死,幷能讓我們活出主所賜的新生命來。

亞當將罪性傳給人,但基督將赦罪的救恩完成、賜給人,基督徒靠著信就能活出基督的義來。

基督願意爲罪人而死,從這點就可以看出,神對人的愛是何等深。我們因著基督,進到與神和好的關係。

亞伯拉罕的信心給我們很好的榜樣,我們只要跟他一樣,效法他的信,同樣也能得到神算我們爲義。

割禮、守律法、做善功、守日子、飲食、律例都不能成爲得稱義的條件。只有接受耶穌爲我們的救主,才是稱義的唯一條件。

神對人的要求是迷途知返。罪人應當有願意悔改的心,靠耶穌的血洗清罪惡,然後再靠聖靈的力量,過一個成聖的生活。

信靠基督,才能得到救恩,唯獨信心是神所要求的。善行雖然重要,但是不能爲我們賺取永生;要得救,惟有靠著神爲我們成就的救恩。

神在律法之外預備了救恩,耶穌基督替我們承擔了一切的刑罰,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人能得稱義,完全是神做成的工。

基督在十字架上爲人的罪受死,從此我們可以因他的代贖,不再被定罪,乃是在神眼裏成爲一個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