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论系列 (16)

今日讲题: 教会的事工:教会的职事的第二讲

· 根据主基督的“先知、君王、祭司”三重职分,教会的职事可分为三层. 我们首先已经讲了第一层, 先知职分的事奉 , 现在来看第二层, 君王的职分:
1. “君王”职分的事奉是治理的职事: “领导治理、秉公行义”教会是神的国度我们是神的子民神是行事有次序的大君王所以教会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次序行。 (林前1433, 40)
2. 祂赐下领袖职分来处理教会的事务,并赋予治理的权柄 (211517; 2028,彼前52)
3. 教会应依照圣经来订立“崇拜秩序”与“教会法规”,并认真施行管教惩戒 (1818;林前5113; 帖后31415; 31011)
· 教会里长执会、行政同工会议、建堂委员会等,是属于“治理的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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