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聖經人物(5.07)

利未記 4:1~13, 利未記 5:1~6, 利未記 6:1~7

今日講題 贖罪祭與贖愆祭

獻祭很早就有,但是後來逐漸被遺忘。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到曠野獻祭就是他向埃及法老提出的一個理由。獻祭是神所重視的。上次說到三種。以下是另外兩種:

贖罪祭(利4:1-2)摩西將獻祭制度化了,各種程序都有詳細規定。贖罪祭是象征耶穌基督為人的罪而死。人都有罪,犯罪以後不悔改,有時明知犯罪還是去做。罪性變成罪行。如要得赦免就要贖罪。獻祭是為了贖罪,但不能除罪。只有上帝兒子才有資格成為我們的贖罪祭,因為祂沒有罪性沒有罪行,祂的寶血才能洗清我們的罪,贖我們子子孫孫的罪。所以我們要到聖靈面前獻祭,恢復和神的關係,才能得平安。在教會帶頭的弟兄姐妹更要自我謹慎,否則犯罪付出的代價更大,罪加一等。

贖愆祭(利5:1-6;6:1-7)贖愆祭沒有贖罪祭嚴重,如摸不潔的死獸死畜、說謊起誓、或奪人財物等。有時雖是無意而犯,但知道以後一定要認罪。耶穌又是贖愆祭,我們靠著耶穌得醫治,從而過得勝的生活。舊約裡說到的種種規定是原則,新約裡耶穌赦免我們的罪,更方便。贖罪祭和贖愆祭都是罪祭,獻了祭還是要付出代價,要償還的。

屬靈行為的程序是:一、要看見犯罪的行為;二、進一步認識犯罪的行為;三、得聖靈的引導,認罪,悔改與神和好,過無罪的生活。

上面說的五種祭都要獻,次序是:小罪——贖愆祭,大罪——贖罪祭,燔祭——感恩的祭物,素祭——基督的生活、品質成為我們的生活品質,平安祭——平安成為我們生活的常態,基督進入心掌權,過得勝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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