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 活水(三)

三月四日

從前大衛王的兒子所羅門,接續他父親作了以色列國王。他審判了一個案件,有兩個妓女到王的面前求審判,一個女子生了個孩子,三天之後,另一個女子也生了一個孩子,二人同住一處,房中再無別人。後生孩子的婦人睡覺時,把孩子壓死了,半夜起來,趁第一個婦人睡著的時候,把活孩子偷去,把自己的死孩子放在那婦人的身邊。那婦人天亮給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她細細察看,見不是自己的孩子,是另一個婦人的,二人就爭吵起來,到了王前仍爭吵不息。智慧的王所羅門也不調查研究,也不訪問鄰舍,就吩咐人拿刀來。王說:“將活孩子劈開,一個婦人一半。”活孩子的母親爲自己的孩子心裏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王上三1627

所羅門王判斷此案,就是用母愛來判斷的,活孩子的母親愛自己的孩子,那個婦人不是活孩子的母親,沒有愛心,所羅門王用母愛區別了兩個婦人。

主耶穌是大衛的兒子,比所羅門更有智慧,當祂審判萬民的時候,用有愛沒有愛來審判,有神愛的就屬於神,沒有神愛的就不屬於神。有人看望爲主名下監牢的人,他們的愛心是出自神的愛,平時給弟兄吃喝,留弟兄居住,看望弟兄還容易,到了逼迫的時候,弟兄下了監,誰敢去看望,去看望的要和在監中的人同罪。但他們去看監獄中的弟兄,是因爲愛心驅使他們這樣作,愛裏沒有懼怕。爲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主所說的不是爲仁人死,是爲弟兄中一個最小的,給他一切的需用,在病中在獄中去看他。

“願主憐憫阿尼色弗一家的人;因他屢次使我暢快,不以我的鎖鏈爲耻,反倒在羅馬的時候,殷勤的找我,幷且找著了。願主使他在那日,得主的憐憫。”(提後一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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