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 活水(三)

三月九日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誰買的東西就屬於誰,因爲他已經付上了代價。這本書是我的,因爲是買的,所以屬於我。除非我把它賣掉或是送給別人,以後就不再屬於我。

從前我們把自己賣給了罪,給罪作奴僕,終日和罪料纏分不開,我屬於罪,罪屬於我。神愛我們,把我們從罪中買回來,就是得贖,我們靈魂得贖,身體也得贖。我們被贖不是用金銀寶物買回來的,是基督用祂自己的血把我們贖回來。從此以後,我們就成了主的人,屬￿基督,祂不但贖我們的靈魂,也要贖我們的身體,整個的人都要贖回來,歸在祂的名下。從此以後,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乃是主的人了。

既是主的人,就當凡事聽主的吩咐,作主所喜悅的人。不只是在心中愛主,在言語上愛主,而且要在身體上愛主,就是把自己的身體也獻上當作活祭,一切所作的都要爲了基督,這是完全的奉獻,這是理所當然的。

主爲我們作了燔祭,贖罪祭,祂爲我們死了。我們事奉神,乃是活祭。除了少數的人也像基督受死,澆奠在十字架的旁邊,其餘的人都當成爲活祭獻于基督。

雖然我們也像世人要吃飯,要穿衣,要工作,要在地上活著。但是我們的活與世人不同,我們的衣食住行都要爲了基督的榮耀而活?我們要在吃飯方面榮耀神,要在穿衣方面榮耀神,要在住的地方,在我們的工作中榮耀神。在我們的一言一行中,都叫世人看見我們與衆不同。在我們不言語、不行動的時候,也要榮耀神,求神叫我們的臉爲祂發光,叫人一看我們,就知道我們是一個信主耶穌的人,若是屬神的人有一個苦喪的臉,就不能爲主發光。我們當作活祭獻與基督的時候,我們的裏裏外外都要被神的愛浸透了,隨時隨地都帶著基督的馨香之氣和從基督來的榮光。

“我妹子,我新婦,你的愛情何其美;你的愛情比酒更美。你膏油的香氣,勝過一切香品。”(歌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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