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10.02)

哥林多前書 16:1~4
  • 16章保羅接續15章的教導,我們既靠主勝過死亡,我們的信心應當堅固,並要常做主工,因此保羅教導信徒如何在奉獻,事奉以及信心與愛心上過得勝的生活。
  • 1-4節保羅教導有關奉獻的原則,經文中“捐錢”應當譯為奉獻,因為“捐”字有憐憫,施捨的意思,是各人按自己的意願而做的,但奉獻是信徒基於愛神,愛人的心而做的,也是神的兒女應盡的本份(羅15:26,林後8:1-3)。“眾教會”是指保羅所建立的外邦人教會,包括加拉太,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哥林多等教會,保羅鼓勵他們以奉獻供應耶路撒冷教會因饑荒所造成的不足(徒11:27-30,24:17)。保羅如此教導他們是:

1.希望外邦人教會能藉奉獻表達他們對猶太人教會的感謝,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教會出來的(約4:22,羅15:26-7)。
2.保羅藉教導外邦信徒與猶太人信徒在主裡的合一,信徒間應彼此關懷互相供應(弗2:11-19)。

  • 保羅對奉獻原則的教導:奉獻是指奉獻所有給神與神的聖工,也包括信徒之間彼此的關懷與供應,奉獻的教導包括時間,奉獻的人,奉獻的地方與奉獻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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