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倫理學(1.02)

基督徒生活倫理公約
一、以虔誠的生活,來表明自己由罪中蒙恩得救,也必須以下列的德行來表明對神的託付及忠心順服:
1.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神,並要愛人如己
2.關心尚未得救的人,向他們傳福音,竭力領他們得救
3.對人要謙恭有禮
4.協助同蒙恩召之人,彼此以愛心互相包容
5.竭力多行善事,幫助有需要的人
6.奉獻金錢,支持教會及其事工
7. 忠心地謹守神一切的典章和受恩之道
二、遠避一切惡事
1. 妄稱耶和華的名
2. 蔑視主日,去參加不必要的世俗活動,不尊主日為聖日
3. 不道德之性行為
4. 有損身體與心理健康之嗜好及習慣
5. 爭競、以惡報惡、閒言閒語、誹謗
6. 不誠實、做買賣佔便宜、作假見證,以及暗昧之行為
7. 衣著舉止炫耀傲慢
8. 不榮耀神的音樂、書籍和娛樂
三、與教會同心團契在一起,不抨擊反抗,全心遵守教會之教義及規章,並積極參與教會持續之見證和拓展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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