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学(1.04)

结婚、离婚或婚姻之失效
移民中的假结婚问题–作恶以成善仍然为恶
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玛拉基书2:15)
人类生命之尊严
生命是神所赐的,所有的生命包括在母胎中之婴孩,必须被滋养、支持及保护。因此基督徒相信人类生命应该在成孕之初就被保护,反对因着个人之便利或人口控制而施行人工流产之任何方法,反对因医学需要之外的堕胎。
支持以治疗为目的的基因工程,但反对任何助长社会不公义,不尊重人类尊严或是企图达到种族、智能、或社会优越性 (优生学) 的基因工程。
基于尊重人类生命的尊严,基因工程及基因治疗应于人类在神面前皆平权,以及对公义与恩慈的然诺等指导原则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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