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背景与马可福音系列 (1.16)


今日讲题: 两约之间和新约正典(第十六讲)



* 新约正典的形成:


2. 新约正典的确定:


d. 正典考证的材料:(续上讲)

教会的议案和命令:从使徒行传十五章看出有特殊需要,要解决在外邦产生的教会的信徒和原来有犹太背景的信徒在割礼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这涉及到是否得救的基本信仰的问题,因此保罗等被召回到耶路撒泠举行教会的第一次大公会议。会议有文件记录及传达,以后的多次大公会议产生了尼西亚信经等会议议案记录。君士坦丁大帝信主后,教会不再受逼迫而成为国家主要信仰,为了确定迅速流传的共同接纳的经典,主后397年召开迦太基会议,由教父奥古斯丁正典了新约27卷为正典。新约各卷的权威不是由会议决定,其决定因本身是神所启示的。



* 新约正典的流传:



1. 原本:在西四:16 以及彼后三:15~16 几节经文所提到的书信或信,就是使徒写的书信原文,而不是抄本。

2. 抄本:在主后二世纪,为了时间、空间,以及实际的需要,新约通过抄写来迅速流传,由于早期教会受逼害,原本现在巳不存在,第二世纪的抄本亦很少,直到现在新约现有的抄本约五千份,这比同时期的任何著作的抄本是无可比拟的。1995年有新的希腊文新约底本Nest Ire-Aland 27版本(UBS圣经公会4),这是经文鉴别学努力的结果。


3. 译本:除了罗马官方语言的希腊文本,拉丁文本外,各地区亦有本身母语的译本,如最先出现的叙利亚文译本。同样地中文译本有最通用的和合本外,其他有文理本,马礼逊译本,和吕振中译本等,各译本语文文字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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