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端論(1.03)

正信與異端
  • 上次講基督信仰的來源聖經和傳統,現在講理性和經驗。
  • 理性:有人以為宗教不必講究理性,只要熱心就夠了。但是信心不能取代理性。接受了信仰之後,必須追求瞭解信仰的內容,對這些內容解釋與分析。信仰和理性並不互相排斥,而是相輔相成。適當使用理性使福音的傳播更具說服力。信仰沒有理性會退化成迷信,迷信比不信更可怕。理性當然有其限制,它不能產生信仰,無法製造信心、盼望與愛心。過分倚重理性,將會陷入“理性主義”。
  • 經驗:經驗是“透過人生第一手際遇累積而來的知識總和”,是人的內在生命。一個罪人反省自己得救的經過,心中得到鼓勵,產生生命的衝動,導致悔改認罪。經驗有時好像奔往大馬色路上的保羅,從異象中產生生命轉型的“頓悟”。基督徒的經驗不以沈醉於自我耽溺的人生為目標,而以加強實踐基督教義倫理為鵠的,將一套老生常談的神學公式加以生活化、人性化,收到福音廣傳的效果。
  • 以上所講基督信仰四個來源不是平行等分而論,聖經是信仰的最高權威,超過任何傳承、理性和經驗。但聖經要被人理解、傳承而經歷才能發揚光大。
  • 異端:英文的異端(Heresy)源自於希臘文,原意是選擇,即人選擇他所信仰之道。是指不符合正統思想的主張或教義,對基督教信仰有破壞性,也有害於基督教道德。“邪說”是“異端”的同義詞。是指完全脫離《聖經》教義的胡說八道,用封建迷信的觀念來隨意曲解《聖經》,欺騙勾引人離開真道。
  • 邪教:其特徵在於它的封閉性教義內容,秘密的聚會形式,對社會構成威脅,對個人引發狂熱,過分強調某一種宗教特點,以致摧毀正常的家庭生活,危害個人的身家性命。近代最有名的是上世紀七十年代的鍾斯「人民廟堂」、及在美國德州的「大衛教派」,和日本的「歐姆真理教」等。
  • 異端自有基督以來即有存在,可分為(一)極端的小宗派;(二)分裂性的異端;(三)摧毀性的異端。
  • 有人認為邪教屬於新興宗教,是“一個特殊而又個別的現象,在其發展過程走向危害社會、違反法律與人性、擾亂社會秩序甚至自絕於社會與人類的一些宗教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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