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 有聲靈修

活水 三月八日

在神面前順服是第一課,也是最後一課,如果肯順服,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了。順服就是聽神的話,神說是,我就說是;神說不,我就說不;神動,我就動;神止,我就止。好象軍隊受操練一樣,軍隊每天操練,不但是鍛煉身體,學習技術,也是學習服從,學習聽命令,直到學習成為天性一樣的自然。叫他向左就向左,叫他向右就向右。

從前有一老士兵,後來在店中服事客人,一日手中拿著菜,正走著,旁邊一個認識他的,喊了一個「立正」,他未來得及思索,立刻把手中的菜丟在地上,立正站著。聽命在他已經成為自然的習慣。

我們為甚麼不被神所重用,不是因為沒有人的學問、沒有人的才幹、沒有人的知識、沒有人的本領,而是因為我們順服的不夠,對神的話常打折扣。我們看見聖經中被神所重用、在神家作大事的人,不都是有學問的,但他們的成就,一點不在有學問的人之下。比如大衛和所羅門,我們知道大衛從小牧放羊群,後來漂流在曠野,沒有讀過甚麼書;所羅門是大有學問又明白各樣的知識;但聖經中的著作,大衛的作品並不在所羅門的以下,他治國的能力也不在所羅門以下;聖殿雖然是所羅門建造的,但圖樣卻是大衛作的,因為大衛是合乎神心意的人,在神的手中合用;大衛的合神心意,就是順服,他在一切事上總是先求問神,得了神的命令然後才作。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知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活水(二) 三月八日

人若彼此爭鬥,……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21:22-25)這是摩西律法上記載的。神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是公義的,不准人報復過分。律法起審判的作用,也起了保護的作用。人的常情是你罵我一句,我就罵你十句;你打掉我一隻牙,我就要打掉你十隻牙。報復總是要超過所受的損害。律法上只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不許人有過分的報復,這是很好的律法,又公義又保護。但主耶穌的教導超出了律法,主說:不要與惡人作對(太5:39)。二人相打相鬥一定是起了糾紛,有了糾紛就應當講理,或是到官方訴訟,自己打人是不合理的,先打人的有理也變成無理,因為他動手傷了別人,這人既是不講理的人,另一人與他對打,打過了分也成了無理的人。這就成了以惡報惡的人。先打人的是惡的,後打人的也是惡的,主叫我們不要以打還打,只要以善勝惡。當受人欺侮的時候,要忍受而不能使自己也變成惡的,像打人的一樣。

主又說: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6:30)一個好人有了困難,他可能向你求助,但他不會奪你的東西,那奪你東西的人,必定不是好人。你的東西被奪去,主說不要再要回來,你若是要回來也是公道的,但這不是以善勝惡了。主所要我們作到的是以善勝惡,這樣就可以阻止惡的發展,自己也不陷在罪中。寧可失去地上的東西,也不可失去我們的善良。

信徒在地上不要重視屬世的東西,這些是必朽壞的,不能帶進神的國裡,惟有我們那屬天的善行能帶進永世裡面。惟有我們的善能榮耀神的名。我們榮耀神不僅在人的面前,要在神的使者和撒但面前榮耀神的名。

我們的主耶穌所講的道遠超過律法的義,除了主耶穌以外,沒有人講這樣的道。在主耶穌以前在律法之下也沒有人像主耶穌所行的義。主耶穌不再用地上的舊約律法,但祂也不廢去律法。祂所講的道是成全了舊約的律法而又超過了舊約的律法,不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乃是以善勝惡,以德報怨,以義勝不義。主叫我們如此作不是因為迫於形勢,也不是迫於壓力,乃是要我們從主的生命出發。不但被打不還手,被罵不還口,東西被奪去也不想要回來。主更進一步告訴我們,要為逼迫你們的人禱告。這更是很難作到的,但是主耶穌自己就是這樣作的。主在十字架上為打祂罵祂殺祂的,和一切不按公義審判祂的人禱告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司提反效法基督為殺他的人如此跪下禱告,大聲喊著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7:60)這是因為基督的愛在他裡面。


活水() 三月八日

在混亂多難的世界中,天災、人禍、戰爭、地震,各樣的災難一齊來到,我們務要進入避難所,地上的山洞地穴都不是可靠的避難所,惟有一個避難所,就是抹血的屋子和方舟所代表的基督。

在基督裏首先所得到的,是心中的平安。主耶穌說:當世人吓得魂不附體的時候,你們應當挺身昂首。不但不懼怕,而且心中有力量,就是在基督裏面所得的力量。若我們潔净自己不和世人一同犯罪,我們的身體也要蒙保守。到主再來的時候,為什麼要有災難和大災難,這是對着罪惡來的,哪裏有罪惡和不法的事多起來,哪裏就耍受到懲罸千。猶太人的歷史就是最好的見証,什麼時候他們犯罪,什麼時候就受神的懲罸。但在懲罸之先,神給他們悔改的機會,就是先知的警告。

我們可以看看聖經上的話,我們已經看過挪亞的世代,所多瑪的滅亡,主耶穌將要釘十字架的時候,宣告了祭司十文士、、長老的罪惡,同時又宣佈了他們的刑罸。

主耶穌說: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里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鷄把小鷄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看那,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23:37-38)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24:2)

耶路撒冷有神的聖殿,是萬民禱告的地方,主耶穌說已經成了賊窩,賊窩豈能不被拆毀。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就在曠野大聲呼喊,勸他們悔改,主耶穌來了,又勸他們悔改,到了使徒時代也勸他們悔改。歷時四十多年,他們失去了機會,終於成了荒場,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一切災難都不是偶然而來的,是出於撒但和他的使者,因為神暫時準許他掌死權。所以我們屬神的人當潔淨自己,在基督裏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在祂的面前。


喜樂的心 三月八日

你為什麼向我哀求呢?你吩咐以色列人往前走。(出14:15

保羅三次禱告求主挪去他身上的刺主卻告訴他:「我的恩典夠你用的。」他有沒有再求第四次呢?沒有因為主既已說話問題就都解決了。

如果你在獲得神的應許之後仍繼續祈求可能又會再引出懷疑來。既然神已給你答覆你就有了信心的憑據不當再祈求而當改為讚美。如果你再繼續禱告你只會驅散了原有的信心。繼續禱告下去結果把信心趕走了把懷疑引進來了。如此一來你等於表示你不相信神已經告訴你的。這原則應用在人際關係也一樣你若從人得不到什麼承諾你當然會不斷向他求。然而一旦對方頷首應允了你難道不會對他說聲謝謝嗎?


靜夜亮光 三月八日

給她兒子起西叫便俄尼(憂愁之子),他父親卻給他起名叫便雅憫(我右手之子)。」(創世記3518

每一事件都有其光明面也有其黑暗面。拉結被難產之痛苦擊敗逝去了。雅各雖為失去妻子而哭泣,卻能見到美麗的嬰兒誕生。當肉體為試驗而悲哀,以至信心能更堅定,這試驗于我們反倒有益的。波濤洶湧的大海以魚餵養眾人;原始叢林盛開著細巧的野花;怒號的狂風掃盡了黑死病;凜冽的冰霜鑿松了泥土。黑雲蒸餾出亮麗的水珠,黑土生長出燦爛的花朵。每一個壞礦中仍能尋得一條好脈。憂愁之心特別擅於發現最壞的觀點,並從此角度來觀察試驗。倘若世上只有一片沼澤,人們仍會很快低陷其中。倘若森林中只有一頭獅子,人們仍能聽到牠的咆哮。我們常常會像雅各一樣地哭訴:「這些事都歸到我身上。」(創4236)。

信心乃是將萬事交托給主,然後能從最壞的不幸中預見美好的結局。經歷撬開粗糙蠔殼般的艱辛,信心將獲到珍貴的稀世之珠。從深海的危險礁洞中,伸展出無價的珊瑚。當淘湧潮水退後,信心從沙粒中發現了隱藏的珍珠。當喜樂的太陽西沈後,信心將希望之望遠鏡轉向天堂繁星之應許。當死亡來臨時,信心指向超越墳墓的復活之光。


荒漠甘泉樂侶 三月八日

教我禱告

求你……照你所說的而行。願你的名永遠……被尊為大。(代上17:23-24)

這是一個真信的禱告的樣本。許多時候,我們所求的,並不是神所應許的。因此我們一時不會明白我們的禱告是否合乎神的旨意。有時候我們也有這樣的經歷。我們被靈引導,祈求聖經中一個神的應許;在這種時候,我們只須帶著信心,用手指按著那應許,要求神說:「求祢照祢所說的而行。」這是最美麗、最有力、最穩妥的禱告。用不著著急、用不著苦求、用不著掙扎;我們只要拿出支票來兌現就是了拿出應許來,要求實踐。這樣,會增加我們禱告的興趣。求一件神的應許,遠勝求一百件不清楚神的旨的事情。梅爾(F. B. Meyer)

聖經中每一個應許,都是神親筆簽字的,我們都可以去求:「求祢照祢所說的而行。」創造者決不會欺騙信靠祂的受造者;天上的父決不會對祂自己的孩子失信。「求祢記念向祢僕人所應許的,那叫我有盼望的話」(詩119:49直譯)是一個最有力的禱告。他給神的理由是:這是祢的話,祢豈不守信麼?如果困祢不實踐,又何必說呢?祢既叫我在祢的話上有盼望,難道要使我失去祢自己所給我的盼望麼?司布真(C. H. Spurgeon)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4:21)神的永久信實使聖經中的應許「又寶貴,又極大。」(彼後1:4)人的應許常是一無價值的。許多毀約使人碎心。但是神從創世以來,從來沒有向祂的孩子失過一次信。哦,一個基督人在痛苦之夜站在應許的門口,不敢拿門閂,這是何等可憐呢?他應該放膽進去,猶如一個孩子進父親的家一般。葛納爾(Gurnal)

神每一個應許都是建立在四個根基上的;神的公義不讓祂失信;神的聖潔,不讓祂欺騙;神的恩典,不讓祂遺忘;神的真實,不讓祂改變。

教我禱告

Teach Me to Pray

親愛的救主,教我禱告,我心向恩主發聲求告;

願遵主旨意,走主真道,親愛的救主,教我禱告。

 

我意志薄弱,求主復興,使我能制服罪惡本性;

賜我新力量,充滿我靈,使我常禱告,聽主命令。

 

(副歌)

主在我心裏,我在主裏,我深願與主常在一起;

使我得自由,豐富能力,與神、人、相處,充滿活力。

 

許多基督徒視公禱為畏途,生怕措詞不妥或文句不夠雅緻。其實孩子對父母講話時,從不講究修辭,所以我們對天父禱告,也不需刻意潤飾。馬太福音的主禱文已給我們示範。如果我們每日禱告,勢必自然流利。

呂茲(Albert S. Reitz,
1879-1966
)出生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父親是衛理公會的牧師。呂茲曾在青年會工作,1903-8年間同HenryOstrom旅行佈道。隨後他就讀慕迪聖經學院。他被浸信會按牧後,初在威斯康辛州牧會,1922年返加州繼續在浸信會牧會直到退休。

1925年,他在加州玫瑰山浸信會牧會。有一天,他參加洛杉磯佈道祈禱會的禱告會,心有所感。翌晨他在靈修時,神給了他這首「教我禱告」的歌詞和曲調。呂茲自1911年開始寫作聖詩,共有一百餘首付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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