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系列(3.04)

前約因不完全而被新約取代(8:7-9)
作者引用耶利米31:31-34節,神指出前約的問題在于立約的百姓。當神將他們從埃及爲奴之地領出來後,神與以色列的先祖立有西乃之約;西乃之約是有條件之約,神期待他們可以因遵行律法而蒙福;神也告訴他們,他們將因犯罪而受咒詛。可惜以色列民不能堅守神的約,破壞了神與人之間的關係。神設立律法的作用並不是最終的拯救,而是要使人知罪。先知耶利米預言新約將要來到,是更完全,更美好的約,指的就是耶穌基督的誕生。藉著耶穌基督的誕生,神與人之間的關係得以修復。
新約的內容(8:10-13)
作者指出耶利米預言的新約有三個特點;
1. 將律法寫在百姓的心版上(10節),就是將神的律法原則植入百姓的心中,使百姓願意從心裡順從神的律法而行(參考結36:26-27)。當人的心更新了之後,使神與人之間的關係建立在「因信接受神赦罪的恩典」之上,就從內心願意順從神的旨意。
2. 百姓全體都將認識神(11節),作者加強語氣強調,新約不再靠外在的表現,而是因著信靠耶穌基督,住在祂裏面,與神建立真實的生命關係,使人的屬靈生命得以更新,願意更親近神,順從神的旨意。
3. 罪愆得赦免不再被紀念(12-13節),神的百姓在新約中,因信靠耶穌基督使罪得赦免,與神重新建立關係,因著內在生命的改變,願意遠離罪惡,親近神,順服神,過聖潔的生活。(參考結36:25)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