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3.03)

3:8節 保羅以認識耶穌基督為至寶, 當一個人真正認識基督時,他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都會被改變,而一個真正認識基督的人必不可少的條件,是他必須從心裡渴慕要認識這位基督(何6:3)。我們要怎樣認識基督呢?首先是要知道認識基督的重要性,其次是要竭力渴慕追求認識祂。

經文中「認識」原文的意思是卓越,優勝。我們的主耶穌幷無佳形美容,也沒有權勢,猶太人幷不認識祂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只想祂是先知中的一位。當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被主光照,他認識了耶穌就是基督,就是猶太人所等候的彌賽亞,這個認識對保羅而言太寶貴了,把他過去對基督教的偏見都推翻了,爲此他可以丟弃世上的事,視世上的名利爲糞土,他要讓基督從他身上彰顯出來。

從3:7-8節我們看到保羅的改變,首先他把以前看為有益的事,如一個人的身份地位(3:5),將這些阻礙他傳福音的事都視為有損的,接著他又進一步將一切屬世的事都當作有損的(約一2:15),最後他不但將世上的事當作有損的,更視它們如糞土,如此做的目的是爲了「要得著基督」。「得著」原文意思是有益的,對保羅而言唯有得著基督才是有益的事。得著基督包括得著在基督裡的一切福份(林後5:17,4:7),使我們在患難中可以靠著基督而不致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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