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3.01)

以弗所書 5:1~14

1-2節:承接4:32節弟兄姐妹彼此以恩慈相待,彼此饒恕,如同神在基督裏饒恕了我們。如今我們這群蒙神愛的人,應當效法神,憑著愛心行事,如同耶穌基督愛我們爲我們捨命,我們也當愛人如己。

3-4節:保羅教導信徒說話當合聖徒的體統,保羅禁止信徒說淫亂的話和污穢的話幷不可存貪婪的心,保羅甚至告訴信徒這些事連想都不要想,因爲心中所想的,就會行出來。我們是被神從污穢的世界中救贖出來的,是屬神的兒女,我們的言行就應當像神一樣是聖潔的,與我們所蒙的恩召相稱,在生活中活出神的屬性,就是在生活中的言行要有神的公義,慈愛與聖潔的樣式。我們當然無法做到完全,而神所要求我們的是一顆順服祂的心,願意在生活上越來越像祂。

5節:保羅警告信徒,淫亂、污穢與貪婪等言行都與基督和神的國無份,就是與神國的基業無份。也就是說若人一直生活在淫亂,污穢與貪婪中,那他就如同沒有重生得救,仍就活在罪惡之中,因爲貪心就像拜偶像的罪。

6-7節:此處保羅教導一個蒙恩得救的人,就不要再生活在黑暗罪惡之中,不要與行事淫亂,污穢與貪婪的人生活在一起,應當追求過光明的生活。(參考詩篇第一篇)

8-9節:保羅指出我們既已重生得救,就當行在光中,行事爲人就當像光明之子,行神所喜悅的事就是良善,公義與誠實。

10-14節:隨時警醒察驗何為神所喜悅的事,何為神所厭惡的事?我們如今蒙基督光照,生活在光中,我們也當在暗昧世界中發光,使那生活在罪惡之中的人能悔改,歸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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