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3.05)

以弗所書 6:1~4

5:21節教導我們,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在生活中,保羅教導我們夫妻之間應如何相處之道,做妻子的因著敬畏基督的原故,願意服在丈夫的權柄之下順從丈夫,做丈夫的也因著敬畏基督的心而愛妻子,願意爲妻子捨命。在這段經文中,保羅繼續教導父母與兒女之間的關係,在一個家庭中,夫妻關係和父母與兒女間的關係,是家庭穩固的兩大基石。

6:1節保羅教導我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就是按著主的教導在父母的權柄之下完全的順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意思是這是按照神創造的秩序,合乎神公義的標準。一個家庭中先有父母再有兒女,神將兒女交由父母來管教,父母按主的教導來教養兒女長大成爲一個端莊順服的兒女,代代相傳,這是神創造的秩序。

2-3節,在十誡中第五誡當孝敬父母,神將管教兒女的權柄賦予父母,孝敬父母是人倫之中最重要的關係,從第五誡父母與兒女之間的關係帶出其他的誡命,保羅在此强調「要」孝敬父母這是一個命令句,是第一條帶祝福應許的誡命,孝敬父母使兒女在世長壽。(參考馬太福音15章)

4節「不要惹兒女的氣」,意思是不要違反了神的公義與慈愛的原則,與兒女之間以怒氣相向。父母與兒女的關係是教養與聽從,若父母不是按神的原則教養兒女,而是按著自己的血氣,怒氣濫用權柄來教養兒女時,則造成兒女雖然外表順服但內心却是不服幷帶有怒氣。

保羅也指出,父母應當按著主的教訓與警戒養育兒女,「養育」就是保養顧惜的意思,父母應當按著主的教導與主的紀律養育兒女,使他們成為主的門徒,而不是憑血氣養育兒女,惹動兒女的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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