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3.02)

羅馬書 6:15~23
態度的轉變:從順服罪到順服主(羅6:15-18)
主權的改變必然會帶來行爲的改變。得稱義的,必要走成聖的道路;既然已經從罪中得到赦免了,就不能繼續活在罪中。既然信從了基督,就當順服福音的真理、不再順服罪。這樣生命就産生了本質的變化。
成聖的結局:從滅亡到得永生(羅6:19-23)
信主之後,不是停留在原地。接下去是不斷活出重生的生命,走成聖的道路,結出成聖的果子。
基督徒一生努力追求的目標,是得到神的獎賞。這個目標支持著我們,讓我們忍受成聖過程中所要付出的辛苦。神是信實的,祂所應許我們的,絕不會失信。走成聖的道路絕不會白費功夫,必然要結出成聖的果子、得到天上永遠的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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