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07)

約翰福音 2:1~11

這段經文記載的是主耶穌行的第一件神蹟。其中可以看到主耶穌對人生的態度。祂來傳講的是天國的福音、神的信息,但當有婚喪喜慶的時候祂一樣參加,顯明對人的認同。


婚宴上酒用完了讓人想到人常在快樂的時候樂極生悲。人的資源(智慧、資財、時間、人生)會用盡,這時是最痛苦的時候。神的兒子耶穌總在人走到盡頭的時候赦免人的罪孽,解決人的問題,是活的救主。


這段經文中母親的求告跟耶穌的答復似乎不相關。母親知道耶穌是彌賽亞,巴不得人人都知道,但耶穌卻說時候沒有到。這說明神國度的事都有一定的安排,一定的時間。神聽我們的禱告,但做要按照他的時間。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子孫得到迦南地要430年的時間,主耶穌降生也是按規定的時間,神在人身上所作的一切也都有安排。人生中常有神的賜恩與祝福,不早也不晚。


什麼時候可以知道耶穌是基督呢?約8:28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這就是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現在普遍希望依賴神蹟,及所謂的power evangelism。水變成酒是神蹟。但主并不以此來證明祂是上帝的兒子、救主,而是主在釘十字架的時候人才真正認識。人非聽到十字架的信息不能認識神的大能。主的十字架才是人的拯救。


耶穌的母親瑪利亞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作甚麼。意思就是要人以祂為主,絕對順服。那時,水就變成酒,人的生命就成為滿足的喜樂,像酒一樣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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