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2.02)

約翰福音 4:27~42

從這兩段經文可以看到,撒瑪利亞婦人知道自己是無助的罪人,耶穌就是神差來拯救人的基督。於是她“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做見證,介紹耶穌基督非常肯定,信心很大,因為“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約4:29)她的話使別人感動。她本來是來打水的,可是她得著福音以後卻把水罐留下來,連原來對生活那麼重要水,也不要了。她的價值觀改變了。基督徒生命獲得重生,得到聖靈的內住,因此有幾個現象出現:


1. 價值觀念發生改變。從前以為有益的,現在以為有損的。一個人現在所擁有的東西,將來也許會失去,沒有永恒的價值,沒有真正的擁有。撒瑪利亞婦人把以前看作重要的水罐,現在看得不重要了。她本來不給耶穌水喝,現在卻向主要水了。上帝改變了她,使她的價值觀念改變了。


2.人生態度發生改變。這個婦人把水罐的水全部留給耶穌,她的人生態度完全不一樣了。人都很自私,都以自我為中心。但是福音一進入這個婦人的生命以後,她的態度改變了,肯給予人了。這是了不起的人生。若是大家都態度都如這個婦人,今天的家庭就不一樣,社會不會勾心斗角、互相殘殺,整個世界就不一樣,不會有戰爭、饑餓。大家都會分享所有的。


3.撒瑪利亞婦人去是做作見證,把從前需要的水罐留下來,因此人們看到她是真的得著活水了。這樣作見證才有功效。賣生髮水的人自己禿髮,怎麼說服人去買生髮水?傳道人不放下水罐傳道怎麼有力量?所以基督徒作見證一定要把水罐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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