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2.12)

約翰福音 6:16~21

約翰福音選了耶穌所行的幾個神蹟顯明祂是神的兒子,信祂的名可以得生命。每一個神蹟都有特殊的意義。

 

一、人在遭遇患難、甚至面臨過生死的危險,才醒悟,人生觀才起變化,價值觀也不同了,知道追求名利都是不重要的。門徒在看到耶穌行的五餅二魚的神蹟,都希望耶穌作王,自己也可得一官半職。可是他們此時卻遇到了風浪,生命遭到危險。風浪打碎了他們的官夢。就如今天基督徒仍然追求世上的東西,要有大風浪來打破這樣的夢。

 

 二、門徒們認為主在船上會一帆風順,但實際上卻有風浪。信主的人住在這個敗壞的世界,同樣會有人生的患難。科技發達而有的疾病仍無法醫治,基督徒非基督徒一樣會得癌症, 但不同的是基督徒是打開了心門,接待主,得神的生命,四面雖受敵而不被困住。與主同在就是天堂。有個見證:一個美國歌唱家在演出時太太兒子同時離世,兩周後他不由自主唱出“親愛的主,牽我的手到天家”。

 

 三、耶穌在水面上行走表示祂是神,不受自然律的統制,是超然的。門徒的觀念由此改變,不再追求地上的事而追求天上的事;不再追求神的恩典而追求施恩的主。若不真正認識主就不會改變人生觀念。信心來自認識,對主認識越深,信心就越大,屬靈的追求就更多,靈命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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