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论(2.03)

提摩太后书 3:16~17, 马太福音 5:17~18, 约翰福音 17:17, 提多书 1:1~2, 以弗所书 2:20

一.圣经的默示 
 1.  “默示”(或作“灵感”)是指:神借着圣灵,保守他的选仆将所领受的启示,正确无误地传讲或记载,以传达给他的子民,作永远的见证。 
 2.  圣灵感动先知与使徒将所得的启示,写成圣经,共66卷(旧约39卷,新约27卷)。 
 3.  圣经的默示既是完全的,且是真实的,是信仰与生活的最高准则(提后3:16-17)。 
 4.  彻底且真实的默示
   a.  就“范围”而言,是“全面默示”
   b.  就 “遣词用字”而言,是“字句默示”
   c.  就“内容”而言,是“绝对无误的默示”

二.圣经的权威 
  圣经是神的话,是救恩的启示,所以圣经当然是真理的绝对最高权威,是你我生命存在的根基,生活动作的基准。圣经的权威,是清晰自明的,且是完备无缺的。 
 1.  圣经的清晰 
   虽然圣经里所记载的并非每件事都一样清楚,每个人所明白的程度也不尽相同,但是关于救恩福音与信仰生活,要人相信遵行的基本须知,则是一清二楚,在圣经各处皆有清晰详解。 
 2.  圣经的全备 
    关于神所要人领受的一切事情,神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生活等全面的旨意,都完备无缺明文记载在圣经中。神借着圣灵默示先知使徒写成的圣经,是一次永远的,作为建造教会的全备根基。

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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